上栗縣中小河流治理重點綜合整治及水系聯(lián)通試點桐木鎮(zhèn)項目區(qū)施工招標補遺一
各潛在投標人:
經招標人研究決定,對本次招標補遺如下:
1、將上栗縣中小河流治理重點綜合整治及水系聯(lián)通試點桐木鎮(zhèn)項目區(qū)施工招標公告中的“7.7本次施工標招標要求潛在投標人需在投標截止時間前,遞交一份正本紙質投標文件(紙質投標文件須與網上上傳的投標文件內容一致,投標文件中須附單價分析表;紙質投標文件應包裝完好,并在封條的封口處加蓋投標人單位公章),若未按要求遞交紙質投標文件的在開標現(xiàn)場招標人按無效標處理。”變更為“7.7中標人應在簽訂合同前向發(fā)包人提供五份(正本一份,副本4份)的紙質投標文件(含施工組織設計及單價分析表內容)”。
2、將上栗縣中小河流治理重點綜合整治及水系聯(lián)通試點桐木鎮(zhèn)項目區(qū)施工招標公告中的“7.8中標單位必須在合同簽訂后30天內在我縣成立公司或子公司并設立獨立財務核算機構,開設基本帳戶,辦理正式注冊登記?!?strong>變更為“7.8如中標單位為外地來萍企業(yè),必須在項目建設所在地成立公司或子公司,并設立財務核算分支機構,開設賬戶,進行正式注冊登記,并及時到稅務部門填報《納稅人首次辦稅補充信息表》。在項目建設所在地的財務往來由此分支機構進行,分支機構獨立向稅務機關申報納稅,接受稅務管理?!?/p>
3、已發(fā)布的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中凡與本招標補遺文件不一致的或相抵觸的,以本招標補遺文件為準。本次招標補遺文件不影響投標文件編制,招標文件其他內容不變。因此給各潛在投標單位帶來不便之處,敬請諒解。
招標人:上栗縣中小河流治理重點縣綜合整治試點桐木鎮(zhèn)項目區(qū)工程建設項目部
招標代理機構:江西省修江水利電力勘察設計有限責任公司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八日